索引號 | 116108000160825732-G-2023-000692 | 發布日期 | 2023-02-06 11:12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政務信息化服務中心 |
標 題 | 《榆林市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
一、起草背景和依據
2021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意見》,2022年6月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若干措施的通知》。為進一步做好我市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工作,減輕困難群眾重特大疾病醫療費用負擔,防范化解因病致貧返貧風險,結合我市實際情況,通過征求財政、民政、稅務、衛健、審計、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意見,形成了《榆林市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方案》。
二、主要內容
(一)醫療救助對象范圍。主要包括三類救助對象,一類救助對象是特困人員、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二類救助對象是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納入監測范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三類救助對象是因病致貧重病患者(指發生高額醫療費用,家庭年收入扣除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醫療費用后,人均不超過當地1.5倍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家庭財產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財產條件的重病患者)。
(二)醫療救助費用保障范圍。醫療救助的用藥范圍、醫用耗材、診療項目等,嚴格按照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相關規定執行。
(三)醫療救助標準。
1.資助參保。對符合條件的醫療救助對象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或定額資助。
2.門診及住院救助。對救助對象在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住院、因慢性病需長期服藥或患重特大疾病需長期門診治療的政策范圍內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及各類補充醫療保險報銷后,按照相應標準給予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額連同其他醫療救助待遇累計為10萬元。
3.依申請救助。對規范轉診且在省域內就醫的救助對象,經三重制度綜合保障后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超過1萬元的(含申請之日前自然年度內的政策范圍內費用),超出部分按照70%的比例救助;對符合條件的罕見病救助對象,經三重制度綜合保障后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超過1萬元的,超出部分按照50%的比例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額連同其他醫療救助待遇累計為10萬元。
(四)醫療救助程序。資助參保采取即征即補的形式;門診及住院救助按規定實行“一站式”救助,“一站式”即時結算未覆蓋的及依申請救助對象采取醫后救助。
(五)醫療救助資金籌集和管理。醫療救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原則,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分賬核算、專項管理、??顚S?。規范基金劃撥程序,加強醫療救助基金績效運行監控。醫療救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接受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六)定點醫藥機構管理。全市基本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及門診慢特病定點零售藥店均為醫療救助定點醫藥機構。定點醫藥機構應為醫療救助對象提供醫藥費用“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
(七)執行時間。自2023年2月15日起執行。
三、其他需要解讀的事項
執行期間,如遇國家和我省醫療救助政策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解讀人
姓名:張萌
工作單位:榆林市醫療保障局
職務:科長
網站地圖 意見建議 關于我們 公開審查 榆政通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
榆林市人民政府主辦 市政府辦公室承辦 市政務信息化服務中心建設管理
網站標識碼:6108000003 陜ICP備06001574號 陜公網安備 61080202000190號
辦公地址:陜西省榆陽區青山東路1號 技術支持:0912-3893665